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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的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件链接地址 |
| 1 | 关于黑龙江德顺畜牧第一分公司10万头生态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哈环松审书 〔2018〕2号 | 2018-08-03 | 10万头生态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 | 黑龙江德顺畜牧第一分公司 |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对青村 | |
| 2 | 关于黑龙江德顺畜牧第二分公司生态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哈环松审书 〔2018〕3号 | 2018-08-03 | 生态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 | 黑龙江德顺畜牧第二分公司 |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对青村 | |
| 3 | 关于黑龙江德顺畜牧第三分公司生态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哈环松审书 〔2018〕4号 | 2018-08-03 | 生态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 | 黑龙江德顺畜牧第三分公司 |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胜利村 |
公告期限: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10日(7日)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
联系电话:0451-88107050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1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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