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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哈尔滨市呼兰区环保局拟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作出验收意见的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验收意见。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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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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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利民开发区工业蒸汽配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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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
黑龙江蓝洋环保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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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为新建蒸汽管网,自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区围墙外至利民开发区工业园区之间建设一条供热蒸汽供应管线。供热蒸汽管线由厂区围墙外1m引出后(出围墙位置与采暖管线相同)沿农田向南;穿越呼兰河;沿原有临时便道穿越滩涂;沿原有行车涵洞穿越铁路;接连穿越磨盘泡、胡秀、徐家、东闻家、张义屯、利民村;之后穿越松浦大道后向西沿宏盛路、雪花路至利民西二大街;后向北敷设至长沙路接现状供热网后,继续向西北方向敷设至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工业蒸汽管线主要采用架空及直埋相结合敷设方式,选用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600-DN350。工业蒸汽主干管线总长18.51km,新建17.3km,利旧1.21km。本项目小时工业蒸汽量100t/h,日用汽时间20小时,年用汽天数360天,年供蒸汽量为72万吨。 |
1、该项目施工期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施工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限制在7:00~12:00、14:00~18:00时间范围内。 2、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市政统一处理。掘出的土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多余部分土方量运输到哈尔滨第三发电厂贮灰厂做覆盖用土。 3、该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了生态保护,合理布置施工,科学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在管道施工中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原则”,施工后及时进行地貌、植被恢复,以植被护土,防止或减轻水土流失。施工期建筑垃圾、土方,进行合理布置,并用蓬布遮盖,防止雨水冲洗,造成水土流失,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土方应及时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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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8年7月27日—2018年7月30日(2个工作日)
联系人: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呼兰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451-57358233 0451-5735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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